
2022年长春财经学院的招生计划官网已经公布,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招生计划-招生条件,可供大家参考,如有变动,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
1、招生计划

2、招生条件
1、我校招生工作**贯彻实施高校招生“阳光工程”,遵循“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、公开透明,德智体**考核,综合评价,择优录取”的原则。
2、学校严格执行各省(区、市)招生机构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,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,按所在省(区、市)招生机构的规定投档,对于实行顺序志愿录取方式的省(区、市),首先录取**院校志愿的考生,当**院校志愿生源不足时,按未录满的招生计划补缺录取第二院校志愿考生,以此类推。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的省(区、市),按照该省(区、市)政策调阅考生档案。对于符合教育部规定的高考加分政策的考生,学校认可各省(区、市)在其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分后形成的投档成绩,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。各科成绩相同条件下,优先录取有一定特长的考生。
3、投档比例,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,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%以内。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,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%以内。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,则按其规定执行。
4、进档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,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。单科顺序:理科为数学、语文、外语、理综合;文科为语文、数学、外语、文综合;高考改革省份为数学、语文、外语。
5、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“招生计划1: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”的录取规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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